我在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是2015年的六月三十日
我想分享我利用免費的聯盟行銷網站
在網路上賺錢的網路行銷經歷
如果你有興趣想學的話歡迎你跟我聯絡
但請你一定要滿十八歲我才有辦法教你喔!!
我的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ofice08
首先這是我利用通路王每天花一個小時一個月下來賺到的錢

童通路王  
這個是我利用聯盟網每天花二個小時一個月下來賺到的錢

童聯盟網2  
我的所有網路行銷在2015年的寫文月份大約一個月賺三萬塊
如果你有興趣想知道怎麼賺的
歡迎你跟我聯絡

我的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ofice08

請記得跟我聯絡的時候要跟我說你想要跟我學網路行銷賺錢

不要只是單純加好友,

因為太多人加好友如果不發訊息跟我說來意我不會主動理你跟加你喔。

不然我也很不喜歡遇到像保險傳直銷的騷擾訊息的。

如果我覺得你真的是有心要學東西
以下是我保證你會遇到的服務品質:
1、行銷方法上推廣任何東西不需要購買任何商品就能賺到錢。
2、有專門的老師每天回答你的問題(如果老師有放假也會提早在fb上面說)
3、不用推銷也不需要拉人就能賺到錢。

 

歡迎你跟我聯絡 祝你成功 加油

(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 5日電)金管會力促電子支付交易占比 5年倍增,開放電子票證發行機構可委外辦理清分作業,以降低特約商店帳務處理複雜性,進而提供民眾便利的小額支付環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開放電子票證發行機構清分業務委外作業,是電子支付端末設備整合的一環,有助電子票證發行機構降低作業處理成本,亦可促進受委託機構資源運用,達到規模經濟。 同時,對特約商店來說,可降低其因需同時對應多家電子票證發行機構所造成帳務處理複雜性,有助提升零售通路成為電子票證特約機構的意願,進而提供持卡人更便利的小額支付環境。 隨著電子支付工具多元,民眾現在到便利超商等特店消費時可用悠遊卡、iCash、一卡通等電子票證付款,但超商需向個別電票機構傳送交易請款資料,並由電票業者自行處理包括交易金額與手續費、佣金相互扣抵等應收及應付款資料等清分資料。 即一家商店若接受4家電票支付交易,等於需要跑4次報表。 此次開放後,電票機構可藉由共用受委託機構的端末設備及相關設施,透過具清分結算經驗的受委託機構,協助其交易資料清分處理,且受託機構不以一家為限。1050105
    DCACA191D5F28899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如何找到好工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